男子超市买898元零食P付款被抓现行

1月12日,女子在缅甸经营超市,一对男女到店内购买898元物品,付款0.01元后,用伪造的898元付款记录欲蒙骗店员,被收到账的老板娘发现不对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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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老板娘李女士表示,自己当天收到一笔0.1元的转账,觉得很奇怪,查看监控发现有一对男女在购物,当即打电话问店员是不是给错钱了,但当时那对男女坚持说给了898元,后来纠缠了一会儿,男女没有拿买的物品,先后离开。

  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:“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,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。”那么该对男女应将其所少付的897.99元补付给受损失的店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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